对于设计过度与否,不但需要设计师的具有高超的审美观,还要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,不能触碰了基本的底线,当然也不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,只要是大家都能接受的,就不是过度的设计。
对于过渡设计,相信大多数人看到之后都会感到陌生,玉成盛世觉得,无论是平面设计,画册设计,海报设计,包装设计,logo设计还是VI设计,都需要把握一个度,也就是一个行业标准,一个规范,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,那么如何把握呢,这就需要我们好好的研究研究啦。做的不够还不好看,不到位,做多了就有点过。那么,对于过度设计有哪些定义和规范呢?
过度设计所要包含的五个含义:
1.过度强调某一特性的设计
2.过度增加本不相应的设计条件
3.过度改变人类正常审美比例
4.过度附加太多的设计理念,或者说是基本没有设计理念……
5.过度夸张的使用材料来表达外形
我们国家相对比较奇特,出发点是原创,和甲方交流才知道是模仿,等到几轮改下来,基本上就是山寨老外设计师总有很多让甲方无法抗拒、无法反对、无法提意见的先天基因,所以很多建筑可以肆意的做大、做夸张、做奢侈有一些很有美感的建筑,例如大裤衩,无论结构还是表皮都算的上优秀,但它和旁边那个被烧掉的副楼结合之后,是不是总让你禁不住浮想联翩呢?
在国内浮夸的环境下,为了各种所谓利益,动不动就扯着嗓子说要经典、要传世、要大师级作品,上级一味的追求独一无二的建筑,群众也热衷于围观新奇建筑,也就造就了更多蛋疼的“过度”产物或者说,社会的评判标准也已经被“过度”改变了?毕竟,群众喜闻乐见,就是成功的,过度不过度也就没人讨论了。
评判是否过度的标准可以总结如下:
1、设计“建筑”是过度的,设计“房子”就是刚好的;
2、设计“画面”是过度的,设计“感触”就是刚好的;
3、设计“作品”是过度的,设计“用品”就是刚好的;
4、设计“流程”是过度的,设计“需要”就是刚好的;
5、设计“模式”是过度的,设计“方法”就是刚好的;
总而言之,对于设计过度与否,不但需要设计师的具有高超的审美观,还要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,不能触碰了基本的底线,当然也不能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,只要是大家都能接受的,就不是过度的设计。